Sunday, November 18, 2012

际遇

今年的6月,渡过了人生有史以来最黑暗的日子——没录取大学。

又偏偏当时是工作最顶尖的时刻,每天起身都带着很热血的心情面对工作,

又偏偏莫名其妙地没被录取,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当时的心情吧:

秋天悠闲驾着悍马车戴着雷朋眼镜听着olivia ong的歌奔驰在洛杉矶的高速公路上突然一颗莫名陨石从天而降~

很黑暗,
黑暗,
非常黑暗。




但,都过去了。
上天安排我留在马来西亚,并且让我遇到更有价值的东西,肯定有他的用意。


等我,




我会加油的。

Monday, September 10, 2012

谢谢你,马麻


今天出发前,
妈告诉我:[没钱记得打回来,马麻有的是钱。]
这是我妈第一次和我说这样的话。
深知家里并不是特别富裕..富裕的是我拥有家人的爱。
妈,谢谢你..阿仁不会让你失望的。

Saturday, September 8, 2012

嗤之以鼻的梦想

晚上11点30分,

空无一人,没有网络的宿舍里,

有萧敬腾的歌声陪我,唧唧不断的扇叶。

还有几只载浮载沉的打架鱼,两只宠物蝎,

开着手提也不知道能干些什么。

从早上开始,就大包小包奔波来到这儿,这个我认定能为我完成梦想的地方,

还好没有让我失望,

必先利其器!

仔细想起来,我的梦想从一早开始,就已经构成本质上的区别。

不管怎样,

他们还是我的梦想。

假装神秘兮兮不说出来,一说出来让人不断嗤之以鼻的,那就只有梦想了。

阿仁,加油。



十年后,即使你不会喝咖啡,
为了假装优雅,你也要在中午一点整坐在某个没人认识你的国家的某个大城市的某个十字路口角落穿着西装戴着Rayban墨镜好好喝杯浓浓的黑咖啡。
这样就够了。

装模作样!哈哈哈哈





阿仁,你一定会成功的,一定会。

Monday, August 27, 2012

一眼一瞬间

09年每次去东甲玩,上巴士之前,都习惯这样遥望一下。
哪怕是一眼,一瞬间。

Saturday, August 25, 2012

结尾

我不高,不是特别帅,酷又酷不起来
家里又驾不起好车,粗人一个
只有傻傻地用心,还有一点点浪漫的成分在,
当然还有不怕死的精神
所以才敢拗起来追你,
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多,只有短短的3个月,
然后6次见面,但日子还很长,
你还没有遇到心仪的印尼华侨前,我应该还有机会的,
在你遇到之前,希望我们能越来越了解对方,
即使是通过skype,line,whatsapp,cubie,viber。
我不是琼瑶小说里只懂谈粉红恋爱的男主角,
上天安排我和你有机会邂逅,一定有他的用意,
我要做的就是自己不断营造机会,
然后看上天给我多少运气,
再自己用心努力地把握。

接下来的几百页,
如果我真的在未来某一天追到你了,
希望能拿来当做我们在一起以后每次出游,
新鲜事的纪念本,回忆录。

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你?
怎么说呢...你瘦的时候在我心里,
后来肥了,卡着出不来了。

转眼你还是要飞了,
去印尼后,我会常常打给你的,
你也记得要接电话,还有,
不要给有钱又帅又高的印尼华侨骗,
不过如果真的喜欢的话,
然后条件又不错,他看起来也很疼你养得起你的话,
那就接受吧~


我告白时的video,十年后才看,
一样值得缅怀。


大自然很奇妙
总是先打雷后下雨不会先下雨后打雷的
所以我们这样的邂逅一定有意义
虽然我现在还看不出来
不过不打紧
孙中山也是革命十次才成功
不如我们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
一起研究研究。”



张佳雁,


保重。

Saturday, August 18, 2012

生日快乐

[嘿,很高兴认识你。]

这句话是我们第一次FB聊天接触时的最后一句话。
你完全想象不到当时我有多梦幻。

3年前开始关注你,2年前开始虚拟世界的聊天,3个月前开始正式接触你。
至今3个月了,一切记忆仍然犹新,在第一次约会你坐上车的那瞬间,一切都进展得很神圣,
真的,真的,

很巧合,很神圣。

三个月后,虽然关系发展并不是特别的朋友亲,共同的话题也不是很多,但至少,至少你明白我对你的感觉,这就是我当初告白的白烂原因。其实,就算告白5次了,我也不太想知道结果,一直这样用心地追下去,只要不让你感觉到压力,好像也不错。下定决心付出的东西,如果失败了也能笑颗颗面对。我脸皮再厚,面对自己喜欢的对象还是会口吃,脑袋还是偶尔会短路。除了这两项,我就是阿仁了。

现在的你,还是和三年前在柜台算钱的那女生一样。
让我再多一次介绍自己的机会好吗?你好,我是阿仁,19岁,单身,专长是在喜欢的女生面前装酷导致万年没进展。我不是什么优点太多的男生,我能给的只是用心。

上天安排我们的邂逅,肯定有他的原因。
谢谢你,肯让我喜欢你。

生日快乐。

Tuesday, August 14, 2012

天意

[真的没上来了?真的取消?] 素未谋面却网上相识很久的乐团吉他手阿力,来自槟城。

[没上来了,她家里有事啦,我们提早回去了,没办法咯~帮我和你团友抱歉啦 ] 我带着自嘲的语气故意压低分贝说。


因为是天意,所以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在意,毕竟是天意。
Ferringhi的海边再怎么浪漫,
黄晕的街灯再怎么催情,
吉他弹得再好,
海风再怎么温柔地轻抚,
西装笔挺得再帅,
再怎么惊喜的安排再多再多,
自信再怎么满,
再怎么期待那一天,只因为它有能力壮大我的后青春不留下遗憾,甚至人生。

天意不允许就是不允许,没关系,

下定决心想去干的事,就去吧
如果路上遇到天意这个障碍,那就笑笑告诉自己,至少我曾经下定决心过。


能和自己喜欢的女生完成理想人生中的一小部分,
我真的很幸运。

足够了。


[诶去那里以后不要这么容易被追走,真的。] 边把玩着她的头发说。



[再看。]





我很幸运,我们的相识真的让我感觉自己很幸运,




谢谢你。

























“海风温柔的轻抚,黄晕摇摆的催情街灯,《Me&You》木吉他的弦尾衬托,
坐在石砖上西装笔挺的4个乐手,其中一个略显自在的主手站起放下吉他,
捧起花,一片墨色的海面见证接下来的一切,
海风,永远温柔地轻抚着,把这一切随风封印起来。” ---- 另个故事发展








Wednesday, July 25, 2012

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我把自己的梦想重新定格后...没错 依然不变。

我的村出现了,

这种受别人认可的隐性感觉,多久没试过了?

到最后,

浑浑噩噩了一个月,

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抉择,

就像是随时随地会倒下的意大利比萨斜塔,

随时随地会和眺望已久的小草们完美邂逅。

[昨晚问师尊你能不能往那里读,结果我丢到了sim bue!]
妈难掩兴奋神情地和我说。

晚安,

虽然离晚安还很久。

Sunday, July 15, 2012

落枕

我落枕了。








这绝对不寻常,半夜时间不睡觉却在床上兀自翻来覆去,绝对不寻常。


从趴的到跪各式各样的睡觉姿势,都试过了。


半夜3点30,平躺在床上,右边肩膀却隐隐做痛,也许是姿势不对吧,不过如果连平躺睡觉的姿势都是错的,那我到是怀疑人类是怎么睡过4千万年的。




重点不在这儿。




半夜4点30分,经过一连串的姿势辗转,个个行不通,从心灵上已经累垮的我虽然平躺在床上,但肩膀上依然像是有几百只的火蚂蚁一样在啃食我的骨头。不行,我一定要积极。


半夜5点,躺在床上,任凭虚幻出来的火蚂蚁啃食自己,带着茫然与无奈的眼神看着天花板,总该做点什么吧?对啊!总该做点什么吧?比如说细细品尝自己的未来与缅怀自己的过去,或想想人生如何走下去才能与梦想碰面的等等,甚至亚太区的未来经济走势或是国家民主主义的响应矛盾?或是,我过去的两段恋爱?


没错,现在想什么都好,只要能打发时间,什么都好。雷打了会止,雨下了会停。只要这世界的时间在跑,地球还在自转,就没什么是不能习惯的。


仔细一想,其实这19年来,我不过就这么浑浑噩噩过去了,青春也不过是个过程,明明不过很普通,却逼自己必须歇力口沫横飞地解释为了去得到别人的认可然后对自己的青春啧啧称奇,最后才打从心底下意识笑咪咪地断定自己在这一生只有一次的人生阶段过得很好很与众不同,明明就普通得要死。过去5年来的青春期,其实我一点都没有叛逆期,其实我并不了解叛逆期的定义,是不是有期限限定的才叫叛逆期?是不是一直叛逆下去走不回来了,就叫做坏小孩?不管前后,我都没有,好吧硬要说我有叛逆期也许就是初一时期和死党比最后一名初三时期和朋友跳篱笆逃PMR补习班吧。我没有叛逆期,是因为老爸早逝的关系充斥我必须好好面对人生吗?也许吧,但现在想起来,还真的是错过了些什么值得缅怀的部分?想到这里,我不禁对过去的自己感到惋惜,




时而过于保守,时而过于浪荡。




“人生啊...” 我不禁闭起眼睛,拖着近乎无知觉的肩膀坐在床边,语重心长细细品尝人生的涵义、含意、含义、意义。这他妈千古难题。


半夜5点半,


妈的,真的很痛。我的脸纠成一块。


有时想象、虚幻,真的比现实更可怕。
为什么?因为未知。比如说,我未知自己接下来的3分钟内会不会被妈妈对着三更半夜在房里玩起吉他的我破口大骂。


或是放下吉他,带着驻守在我右肩膀上虚幻出来的火蚂蚁兵团小心地溜进厨房内泡杯即溶美禄来喝?


“算你们狠...” 我对着右肩膀虚幻出来的工兵蚁咧嘴一笑,左手做弹弓手势弹走虚幻出来的工兵蚁,算是他们硬逼我虚幻出他们出现在我快无知觉的肩膀上的一个小小代价。






真的很难熬,落枕。






半夜6点了,


小心翼翼钻回温柔乡的我盘算着等会早晨8点要去找断骨协会的年轻人们眼中永远的“暴徒乌狗仔”推拿安哥那里走一趟,他老人家过得很好吧?脸上一贯淡然得令人不安的表情又不是他的错。我会是唯一一个认可他违反人体工学的接骨与推拿技术的年轻人吗?哈哈。


接下来的2小时,
顶着疼痛昏睡去了,日夜熟悉的邮差摩托声若隐若现,
公鸡开始受感光刺激通过啼叫声不断宣泄自己的低EQ,太阳公公也是时候出门工作了。
以此同时蚂蚁们也逐渐离驻我的右肩膀去...







《凶手》

总算轮到我了。
 
  记得在一个周六深夜的台湾灵异节目中,神秘CC主持人曾经说过,每个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几桩无法解释的怪事,而正如他所说的,每个周末总有几个眉头深锁的特别来宾与张牙舞爪的观众,在那个灵异谈话节目里说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亲身体验。
 
  我本来以为像我这样平凡又普通的人,这辈子是没指望遇到什么光怪陆离的奇事了。但,就在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刻起,便发现怪事早已缩在我的房间里,沉默却毫无隐喻地等着我,而我就如同走进一个孤独的舞台,被迫扮演一个猥琐困顿的侦探,潇洒地滑了张滚轮椅到桌旁,将昏黄的桌灯转过去照着那张陌生的脸孔,开始一场无奈的审问
 
  那是张苍白的脸孔,还隐隐发紫。
 
  我站起来坐在床上,看着苍蝇在那张脸孔上又飞又爬的,已经六个小时又七分钟了,但那双空洞的眼镜跟我之间的关系,我还是想不明白。
 
  他是谁?怎么会在这里?趴在我熟悉的桌子上?
 
  最重要的是,他死了。
 
  他显然是死了,不只是因为他的眼睛已经像条死鱼一样整整睁开了六个小时,他的身上还发出一股酸酸的腐败气味,不知道载掉了几天,还好死不死,离奇地挂在我房里。这显然就是问题所在。
 
  害怕的阶段已经过了,只要时间一直在跑,什么东西都可以习惯,习惯过马路要看红绿灯、习惯别人过马路不看红绿灯,还包括约会回家后必须习惯跟一只莫名其妙的尸体静默相处这种事。跟一只尸体独处并非想象中酱恐怖,你只要开始了解尸体是完全不具立即威胁性的时候,你就能跟我一样,冷静地思考尸体怎么会跑到自己房间里挂掉。 毕竟我的生活不是场电影,尸体突然起身变成吸血鬼这种惊悚题材,并不适合出现在这鸟不生蛋的任何一个角落。
 
  也许,房间里突然出现一头尸体这种事虽然教人错愕,却也不见得让人手忙脚乱,我们交钱警察大概就是为了处理这种事。
 
  但我没有报警,虽然我有家用电话,甚至躺在床上时,我还在玩着我的iphone。
  
    对,但我没有报警。
 
  因为我突然想不太起来,这几天我到底去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情、看过什么电视剧,这些不明不白的浑沌状态告诉我,现在我要是报警,一定会被当作犯人给塞进铁笼子里,别忘了,我刚满19岁;我虽然没住过铁笼子,但动物园里大猩猩的痴呆表情倒见过两次,所以我看算了,我还是认真花点时间,把该想出来的、纠在我脑袋里的东西挖出来。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耗上六个小时,跟尸体作沉默对话的原因
 
  一个人会不记得几天前的自己做了些什么或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已是这个小镇里流行已久的文化,什么时候要当人,什么时候又突然进化成新新人累,有时候自己都忘记当初的理由,这事不新鲜,反正每次选举到了,总有人告诉你应该当什么人,虽然我没投过票。
 
  我说话又离题了,这是我的坏习惯,因为在这个社会里要找个人好好练习说话是件不容易的事。总之,我独自在尸臭中反省了六个小时,却连开门进来前自己发生过什么事也是一团乱七八糟、半点也没印象,这就太夸张了。
 
  是啊,太夸张了。
 
  我咬着手指,指甲都快给吃了,我想这个时候需要点幽默感电视里的英雄好像都是这样做的?于是我轻斜着眉毛,歪着嘴,挤出一个无奈的笑容,这是我跟金城武学的,平时没事时我偶而会来上这么个笑容。虽然没人在看,但现在的情况跟这个笑容挺搭的。
 
  我努力回忆这几天地球的模样。可惜最近这几天世界发生的大小事,仿佛都跟我毫无关系,我印象最鲜明的新鲜,一个是西班牙欧洲杯踢爆了意大利,另一个是,马来西亚政府与郭鹤年的心理战,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除了遥远的某处那场比赛外,以及郭大叔外,我是在记不起这几天的新闻内容,我搞不懂地球跟我之间的距离,也无法估算我的自我究竟失踪了几天。一天?两天?三天?还是更多?我没事失踪个什么劲啊?
 
  尸体好臭。
 
  也许我可以从尸体的腐败程度,知道我的桌椅究竟被他霸占了多久,因为我很肯定,我不可能待在家里却没发现自己的桌子有条尸体,再白痴也不可能,所以尸体趴在我的桌子上几天,我就至少在外游荡几天,最近的回忆不过就是前4小时,我看了场不错的电影。
 
  可惜我不是法医,所以我无法从他的多臭、或他的皮肤渗出什么味道的尸水知道他赖在我房间多久。


  我托着下巴,看着默默无语的尸体,心中纳闷自己这间毫无特色的房间的地方为什么会成为凶手杀人弃尸的地点?
 
  不,说不定他是被别人在其它地方干掉,然后被搬到我的房间里来?这是个很难笑的恶作剧?或嫁祸?所以,就算我可以从尸体的臭味知道他死了几天,也想不起来他「被搬到」我房间几天......但,有谁会把一头尸体丢到我的房间?
 
  凶手把尸体丢到我的房间,而不丢到对面那个白头发阿彩阿嫲的房间,一定是因为凶手认识我,想嫁祸给我。
 
  嫁祸啊?这种事真是复杂。
 
  我揉着太阳穴,却没法子在脑瓜里揉出什么仇人的鬼影子,唯一可能跟我结怨的人,是中学时代坐在我前面的赖孜禹,不过不过...他不可能为了我常嘲讽他这种小事记恨吧?更何况,他是个琼瑶小说里的薄弱男子,怎么会有力气扛一只尸体到我房间里?又何况,我跟他自从毕业后就没连络了,他想扛尸体找我,也不晓得我住在哪里。
 
  这样说起来,这应该是一起随便乱丢尸体的案子。因为没人知道我住在这里。
 
  也许连对面的老阿嫲都不晓得她对面住了个人吧?
 
  不过在街上,那个卖面粉糕的老板娘,倒是有可能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老板娘脸头发斑白的,脸也油腻腻的,多半是因为长期跟油烟相处的关系,有时候她索性将头发用头巾包起来,我想是为了卫生的关系吧,老板娘是个好人。我记得去年曾经跟她说过我住在附近某本地学校的隔壁,她或许记得,因为老板娘的记性非常好,她总可以将连续剧的剧情回朔到一个月前,再对剧里的好人与坏人进行性格分析。
 
  就因为老板娘的记性奇佳,所以老板娘每次一看到我,就会问我:「一样?炒面大的加蛋不要蛤?」然后顺手在霹霹作响的铁板上打了颗蛋。
 
  「没错,就是一样。」我总是微笑,然后拿起桌上被tomato酱渍了一块的报纸。
 
  我喜欢老板娘记得我的习惯。虽然有时候我想点些别的东西吃,像是炒饭或面粉糕之类的,但我都忍了下来,因为那会破坏我跟老板娘之间的「老样子」,老样子一旦被破坏了,我在老板娘的眼中就会退化成顾客,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我讨厌被当成顾客。
 
  老板娘大部分的时间都忙着,因为这附近的中学生都会跑去那里吃午餐,早餐店的生意从来就不错。但老板娘尽管忙,偶而也会跟我哈拉几句,聊聊我的事,或最近的电视剧演了些什么。


  所以老板娘知道我住在哪里。
 
  但老板娘不是会杀人的那种人,我知道不是。要是连老板娘这种和蔼可亲的人都会杀人弃尸,这个世界早已堆满尸体,我想都不敢想。
 
  话又说回来,知道我住在这里的人,只剩下我自己而已?
 
  「喂?知道是谁挂了你吗?」我问,看着尸体,尸体也看着我,半透明的灰白薄膜下,藏着一种很茫然的眼神,不像是等待着什么,也不像是不等待着什么,尸体的眼神什么也不像,就跟卡在任何东西的中间一样。
 
  我在晕黄灯光下持续端详着尸体,眼睛都快闭上了;尸体不像电视,尸体可是沉默的厉害,无趣的不得了。
 
  我屏住呼吸,靠近尸体的脸孔仔细地瞧瞧,依旧是张陌生的脸,完全无法想起来的一张脸。
 
  于是我在尸体的裤袋里搜寻着,也许有什么身分证或是什么证件可以帮帮我想起些什么,也许我可以在中学毕业纪念册中找到他的名字,也许他来自我想不起来的童年记忆,也许他正是某个童年玩伴,穿越城市的灰白与拥挤想找我聊些童年还是梦想之类的,却意外死在我房里?虽然我很明白没有所谓的童年玩伴知道我住在这里,但这个世界毕竟充满了不可思议,就像蝉结蛹要17年,却活不到24小时一样。
 
  可惜,尸体的口袋里只有三个一毛盾子,和一串钥匙。这钥匙我见过,因为它根本就是我的,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或尸体可以进入我的家。但尸体本身依旧陌生。
 
  尽管很陌生,但在一个小时前我曾经问过自己一个荒谬的问题:「难道我自己就是凶手?」
 
  这种情节可以在几部好莱坞电影中见到,警探主角缉凶缉了半天,最后居然发现原来是自己的人格分裂,凶恶的人格连续杀了好几个人却浑不自知,最后真相大白时,主角面临内心冲突善恶难分神魔交战痛苦分裂,而戏院里的观众无不大呼剧情急转直下好不过瘾等等。
 
  但,人生虽然就是戏,演不完的戏,有个时候悲,有的时候喜,但这戏码大小有别,从来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电影」里的演员
 
  然而这城市里大多数的人的戏,都是狗屁倒灶的台湾连续剧,抬不上大场面,而人格分裂导致犯案这种天杀的屌事,跟我自然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很清楚自己在这小镇里的角色,我不是负责杀人的,我即将要出去就学。我有我的角色,我的角色是负责在小镇中做游荡的冥想,试着让自己成为小镇的一大块的一小部份。
 
  但这头尸体毕竟还是挂在我的房里,这是无坚不催的事实,这个事实令我困倦,我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因为我不是个好侦探,毕竟侦探也不是我的角色。
 
  一只苍蝇停在尸体的眼睛上,我突然感到厌烦,伸手将苍蝇赶走。苍蝇冷冷地飞到尸体手指勾着的杯上,杯里装了一杯曾经是即溶咖啡的东西。那是我的即溶美禄。
 
  我喜欢喝三合一即溶美禄,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那些广告,一方面是因为它跟广告一样,什么都帮我调好了,我只要把热水往杯子里头一冲,廉价却很实际的香味立刻喂养一个渴望风格之外的灵魂。但这杯曾经是美禄的东西,现在却飘着一点一点的圆形绿色,我想应该是发霉了。
 
  两个小时前,我有股冲动想把杯里的不明物质倒掉,洗一洗,重新泡杯美禄喝,但尸体的手指轻轻勾着杯,使我感到同情与淡淡的遗憾。这尸体还是个人的时候,一定想把这杯好喝的即溶美禄喝完,不料死神却先一步找上了他,所以我只能吞吞口水,试着把即溶美禄给忘了。就当作是保留现场完整吧。
 
  苍蝇一直死缠着尸体,我替那只尸体感到悲哀,虽然尸体一向是逆来顺受的高手,但我决定为他做点事情。我拿出一瓶杀虫剂,在尸体的脸上、背上、胸口、手上、脚上仔细地喷上一层药水,果然那些可恶的苍蝇纷纷恶灵退散。
 
  等等,在喷杀虫剂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件我六个小时前就该注意的事实:这尸体没有明显的外伤啊!没有外伤!就表示这只尸体很可能是从一个活蹦乱跳的人自然变成尸体的,而不是被什么凶手干掉。
 
  那...是什么??
 
  难道,在这头尸体还是个人的时候,是特意跑来我房间里自杀的吗?我的鸡巴,这真是太可怕了,这是什么沉沦的时代啊,居然要跑到人家家里自杀?不管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这种带给别人麻烦的事真是一点也不可取。
 
  「喂,你干嘛跑到我家自杀?」我带点责备语气在尸体的耳朵旁说。尸体当然保持他沉默的权利,我只好坐回床上。
 
  唉。还是报警算了,反正警察也该知道,杀人这回事不是我这种小角色该做的,警察说不定也会知道,这头尸体是自杀死的。
 
  不行,我又忘了警察一旦问起我这几天的行踪时,我根本答不出来的窘境,一个丧失数天行踪的人根本就是模范嫌疑犯,而且万一这尸体不是自杀死的,例如是被下毒之类的,我只能看着询问室忽明忽暗的聚光灯乖乖认帐;也许毒药就在这杯发霉的咖啡里,可偏偏杯子又是我的。
 
  又,如果这尸体是自杀死的,我还是无法解释他为何无端选在我家结束生命
 
  也许天亮以后,我该去街上,问问老板娘我这几天有没有去吃过「老样子」?
 
  我还能问谁呢?
 
  我妈?我姐?我哥?他们全都不在啊
 
  漫画店的阿李?那个戴着拉风红色边框眼镜的阿李?不,,连我在心底叫他「阿李」也不清楚,更扯的是,小李连我故意、重复、不断地租借灌篮高手这套老漫画的「老样子」都没心思注意;任何人都该知道,灌篮高手尽管是套景点漫画,但像我这样努力复习同一套漫画的情况绝对是个异数。
 
  半年前我终于压抑不住,于是堆出一个老顾客该有的笑容,拿着三本九把刀的小说在柜台前跟阿李说:「好小说,就像《灌篮高手》,每一次看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都有新的领悟。」
 
  阿李窝在柜台后的小椅子上,从一本厚厚的连载漫画册中抬起头,歪着头问:「有号码?」
 
  我微笑道:「灌篮高手我看了很多次了,还是很赞啊。」
 
  小李看着电脑屏幕,不耐烦地说:「号码忘了?手机号码?」
 
  就这样,从那时候起我就不看灌篮高手了,那会使我想起那次感伤的互动;尽管我竭力想要培养出电视剧里顾客与老板间的默契,例如我只要点个头,老板就会将一杯不加糖的美禄冰送到我面前,彼此还会双目交会,但这种默契其实是这社会里的海市蜃楼。
 
  「是存在感的问题吗?」我看着尸体,真希望他也有同样的困扰。
 
  尸体的尸臭跟杀虫剂的药水味混在一起,流露出悲伤的味道。
 
  「其实,说不定大家都是一样的。」我安慰着尸体,说不定阿李在其它地方也有同样的困扰。
 
  想想也对,这种令人胸口郁闷不停吐气的事常常发生在我的身上,说不定不是我妈当初忘记把「存在感」一并生给我,更可能是因为这个小镇的每个人,都正在流失一点一滴的存在感?
 
  也许,这个逐渐老化的小镇没有一个人知道我这几天做了些什么。说不定连跟我最为熟捻的老板娘对我的记忆,也仅止于「炒面大的加蛋」吧。
 
  这样说起来好象太过凄惨,或许我该去铁笼子里住上一阵,认识一些新朋友?认识一些知道我在做什么的新朋友?不,我说过我看过大猩猩那落寞空虚的眼睛。算了。我还没读书,我还没谈恋爱啊。
 
  「唉,你倒是轻松。」我看着尸体叹口气。
 
  尸体的迷蒙眼神像是在嘲笑我,嘲笑我面对一动也不动的他时,竟是一筹莫展,只想得到逃避的方法,一脸傻样,甚至开始可怜起自己。
 
  「搞清楚,是你把我害成这副模样的。」我轻轻踹了这尸体的肚子一脚,说:「真有你的,真会选地方死啊!」
 
  尸体的嘴里钻出一条小蛆,算是对我耀武扬威的回答
 
  「尸体再怎么骄傲,终究还是副尸体。」我说,心中竟有股委屈的酸楚。
 
  我决定把尸体丢掉了,就像丢垃圾一样。
 
  对,我说得很对,人明明就不是我杀的,我当然可以把尸体唏哩呼噜丢掉,然后在门口撒盐跟这件倒霉的事挥手道别。
 
  况且,说不定这件事的起因本来就是一场荒谬的「尸体接龙」游戏,就跟以前小学时几乎使整个学校陷入恐惧漩涡的「幸运信」一样,大家着急地把收到的一点也不幸运的幸运信抄一抄,塞在隔壁同学跟隔壁的隔壁的同学的抽屉里,某种乱七八糟的制约似的。
 
  而「尸体接龙」大概是由某个无聊透顶的凶手发起,把尸体丢给下一个惊慌失措的倒霉鬼,倒霉鬼想了老半天,于是决定把这只不知从哪来的尸体继续往下丢,丢给另一个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尸体打哪来的可怜虫,如此一个传一个......
 
  现在,终于传到我的桌子上。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我看着尸体的眼睛,他的眼睛变得很无辜。被当作一个晦气的东西丢来丢去,心里一定不大好受。虽然死了。
 
  虽然尸体怎么想的根本不关我的事,不过我看着这条不知最后下场为何的尸体,原本痛恨他耀武扬威霸占我的桌椅的气竟消了,心中开始替他难过。
 
  「现在的你比我更孤独吧?」我说,除了凶手跟上一个接到尸体的可怜虫跟上一个的上一个接到尸体的倒霉鬼外,这个世界上多半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已经变成一只尸体,更不知道变成尸体的他正赖在一个毫不起眼的阴暗小房间里。
 
  尸体的嘴角滴下乳白杀虫液,不折不扣,他在乞讨我的怜悯。
 
  「知道自己的处境了吧?」我说。
 
  于是我在床底下翻出一大叠旧报纸,将每张报纸撕成大块碎片,放在铁做的水桶里,用打火机点燃其中一张,然后看着黑色的焦烟从铁桶中挣扎爬出。
 
  「对不起啊,没有冥纸,用报纸将就一下。」我说,打开破旧的窗户,让焦烟蹒跚从窗户爬出去,我将报纸一张张丢进昏黑跌跌撞撞的火焰中,慢慢将整叠报纸 烧完。真是悲哀啊,希望下一个接到你的人,有机会为你烧点真正的纸钱,但在这种非常时期,只好请你跟我一起相信「心诚则灵」的传说
 
  尸体静静地看着我为他燃烧的旧报纸化成缕缕焦烟,似乎有些安慰,于是从嘴里吐出五、六只小蛆作为答谢。
 
  我流下一滴眼泪点点头,说:「你还需要一副棺材。」
 
  尸体既感激又茫然地看着我,但我可没有木板可以钉成牢固的简易棺材,于是我在家里搜搜摸摸,摸出一个压扁的超大纸箱。
 
  我将纸箱重新折起来,好在纸箱蛮大的,将尸体折一折应该装得下,但不知道尸体会不会太重,要是我搬到一半时他妈的「呼咚」一声,尸体从箱底摔了出来,那样就 很不妙很不妙 很不妙很不妙很不妙很不妙很不妙很不妙,我会被当作凶手会长一样给抓起来,但我事实上只是这个无聊游戏的小下线啊。
 
  我犹豫地看了尸体一眼,他大概只有五十五公斤吧,也许纸箱还撑得住。
 
  我将尸体的手指从杯的把手上挪开,毕竟杯子终归是我的,但尸体的手指僵硬地勾着杯柄,无限眷恋似的。
 
  「帮帮忙,别跟我闹别扭啊。」我努力将尸体手指拉出杯柄,拎起尸体的脑袋脖子,勾着尸体的腋下,慢慢将他扶起,拖到纸箱旁。唉,这触感好怪异。
 
  我一手捧住尸体的两脚,一手从尸体背后揽起,吃力地将尸体放在纸箱里,让尸体全身蜷在一块,就像在子宫里等待出世的婴儿。也许这个姿势有什么宗教上的意义吧,用什么姿势来,就用什么姿势走,真是前后呼应,首尾相连的人生啊,有个人伟人说过,“我赤裸裸地来,也得赤裸裸地回去”。当然,休想我脱他衣服。
 
  将纸箱封住之前,我忍不住朝尸体多看了几眼。
 
  「其实我们也算有缘份,毕竟死是件大事,而我却是你唯一的凭吊者。」我叹了口气,伸手将尸体的双眼蒙上,电影都是这么演的,象征着「死有瞑目」。
 
  「这些也带着吧。」我将铁桶里的报纸灰渣也倒在纸箱里,然后拿起杀虫剂不断地往纸箱里喷,足足喷到尸体的身上都出现油油的刺鼻药水为止;就算是积阴德吧,药水或许可以为他赶走几天蚊虫。
 
  我用棕色胶带仔细地将纸箱封住,一条又一条的胶带密实地裹住纸箱,直到胶带用完为止,幸好尸体不会因为空气不足窒息,他已死得不能再死。
 
  现在,我必须喘口气,仔细考虑下一个承接尸体的倒霉鬼。
 
  我认识的人很多,但他们大多住在电视里,就跟城市里其它的人一样。当然,我是不可能真的把尸体丢给那些住在电视机里的人,他们都是大忙人。
 
  丢给对面的老阿嫲?太残忍了,老阿嫲已经80几岁了,搞不好她什么异状都不会发现,就这么跟发臭腐烂的纸箱相处到死。这对老婆婆或是尸体来说都不是好事。
 
  丢给慈济功德会?不不不,我一定是疯了才会想到他们。 即使是对纸箱多看一眼,也会选择报警,到最后也不是找上我了吗?而且,好远啊。


  难道要我将纸箱丢给阿李?丢给一个连我的习惯都记不起来的北7?这样懒惰的小伙子是不值得信赖的,像尸体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他一定会揉着惺忪双眼,用慢动作拨电话叫警察过来处理,这样的话,警察就能从各种蛛丝马迹,例如纸箱上的指纹、地缘关系、尸体胃里的即溶咖啡等等,寻线一样找到我头上来。
 
  那可不行!我只不过因为丢了只可怜的尸体,就要被关进铁笼子里,那真是太冤枉了,我甚至还烧了报纸送他上路!而且我才满19岁!
 
  所以,承接尸体的下一个人,必须是一个充满温情的人,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甚至愿意安葬这只尸体的好人。是啊,就是需要这样的人,而我也刚刚好认识一个。街上煮炒的阿婆老板娘。
 
  老板娘是可以信任的,因为台湾乡土连续剧中教导我们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例如「飞龙在天」就是最好的社会教材;老板娘天天透过乡土连续剧研究好人跟坏人的下场,一定懂得如何好好对待一头连即溶美禄都来不及喝完的可怜尸体。或许还会偷偷埋了他?
 
  于是,我拖着纸箱,慢慢地从家里拖到家外,街上。
 
  我鬼鬼祟祟打开电动门,看了看表,凌晨四点整。老板娘曾经不经意跟我提过,她总是在五点开门准备开店,所以时间还挺宽裕的,我有一刻钟的时间把纸箱拖到街上。


  幸好天色灰暗,路上一个人也没有。
 
  现在的街上异常冷清,唯一真正存在于凌晨四点马路旁的,只有两条夹着尾巴的野狗,小白跟小黄。
 
  小白跟小黄虽然不会说人话,但它们至少记得住我对它们的称呼,甚至还会摇尾巴表示理解,而平时我在马路上遇到小白它们,要是手里正好有什么吃的东西,它们可就有口福了,我们都算是这个小镇里特殊的隐性存在,一起吃点东西是天经地义。
 
  我向小白跟小黄点头问好,它们也象征性吠了几声,接着好奇地跟着我,疑惑地嗅着纸箱。
 
  我害怕纸箱被我拖在地上,脆弱的底部会被我拖到破掉,于是我像滚一颗很大的骰子般,将纸箱慢慢地朝街上转角的转角,一面一面「滚」着,小白跟小黄夹着尾巴垂着头,送葬似唉声叹气的跟着。
 
  我想,尸体现在一定头昏脑胀了吧,虽然死了。
 
  本来我是应该加速滚动纸箱的,因为早点将尸体滚到店前,对尸体跟我自己都好。但我突然有些舍不得,毕竟我们已经相处快七个小时了,这可是这个城市里难得的升入相识,不仅仅是萍水相逢的邂逅而已。
 
  「喂,你想不想继续待在我那?」我问,尸体继续在纸箱里摔着,没有回答。
 
  让一头尸体继续在我那里待着,无论如何不是个好点子,但,或许我可以晚点再将他传给下一个人,让我们多陪伴彼此几天。
 
  「喂,如果你想留在我那几天,就从纸箱里跌出来吧。」我说,将纸箱不断地往前滚动,说:「你自己选择。」
 
  尸体继续在不断翻滚的纸箱中保持浑沌的沉默,我翻着纸箱,但他仍旧处于我无法明白的情绪里。小白跟小黄对着纸箱呜咽,不知是不是替我惋惜失去一个可以在这个小镇里作伴的好对象
 
  「没关系的,他不想出来就不想出来。这个小镇有的是自由。」我对小白跟小黄说。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离别的伤感还是哽在我心头。尤其是,当我将纸箱滚到店的木门前,我突然有种跟老友分离的悲怆,那是一种漂浮在这个城市上空,灰灰浊浊的颜色。
 
  小白跟小黄坐在纸箱旁,摇着尾巴嗅着纸箱,他们的眼睛似乎能看穿尸体对分离的态度,好象也有那么点离愁。
 
  我站在纸箱跟铁卷们中间,一种难以形容的情绪在我局促的呼吸声中涂开,然而,身后的木门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打开,我的时间所剩不多。
 
  「让我再看你一眼吧,说不定......」我扯掉胶带,撕开纸箱的封口。
 
  尸体依然抱着双膝蜷在纸箱内,就跟婴儿一样,我提过的。
 
  「说不定,我能想起你是谁?」我摸着尸体的脸颊,陌生又孤单的感觉从尸体没有弹性的皮肤中,传入我的指尖。
 
  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
 
  我还是无法想起来,这张陌生的脸孔,究竟属于城市中哪个角落?属于哪个跟我有所联系的小角色?
 
  「阿婆老板娘会好好照顾你的。」我说,将纸箱重新盖了起来。
 
  天空已降下蓝幕,初晨的微光马上就要滴落,是时候道别了,我也该回到街上转角再转角的阴暗小房间,继续寻找这几天遗落的自我。
 
  「再见。」我说。
 
  「再见。」纸箱里传来微弱的回音。
 
  我笑了笑,倾斜着眉毛、歪着嘴,像金城武那样地笑,虽然没有人看到。

Wednesday, July 4, 2012

3年后,我告白了

[其实我是想跟你告白的。] 在脑里演练很久的一句话,脱口而出了。

然后慢慢把下车以后藏得很俗辣的随身喇叭从身后拿出来,按下开关

[手机拿出来,开video recorder,记得拍我啊。]

接下来的60秒里面,
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强悍的男生。
马六甲海峡上,永远记录下了我19岁的声音,与随身喇叭播出的告白背景歌曲。

还有,

她爆笑的声音。




她的笑容和三年前一样美丽,其实差别不过是肉了点。
没关系,这一切在三四十年后一样值得缅怀,
而且我也根本不介意。

她的自然,是我告白时信心分量最大的保障。


我会努力的,我一定要养你。

谢谢你,肯给我机会追求你。


不再是仰慕,




是喜欢。



Wednesday, June 27, 2012

青春,我喜欢你。

2009年的某一天中午,热哄哄的咖啡厅内...
心中的紧张与荒谬吞噬了其余过剩的情绪。

[为什么我又输了?干...] 尴尬地看着笑成一团的三个死党。

直到我把钱收齐,战战兢兢地走向收银台,把钱交到她手上的瞬间,整个画面才勉强真实起来。

[小姐,你好美,做个朋友好吗?] 这不在我们的大冒险赌注范围内,只有16岁的我红着脸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着她的脸颊,心中说不出的感动。注释:搭讪经验=0。有咎于此,这句话在我第二,第三次出现在她面前时依然没有脱口而出。(过后发现被三个朋友串通)

是的,

她是我在懂事以后,第一个喜欢上的女生。


常有人用批判性的语气说,言情小说里的催泪情节与现实落差太大,我很同意这点,甚至以往3年来在挽救自己的两段爱情时,发誓要帮所有朋友的爱情故事都能有美好的结局,这就是我最大的祝福。

但青春男女间的“手碰手”亲近感并不是几次兄弟的"礼让"的起承转合能完成升华的,在十年后依然会感受到有多少遗憾与叹息。


所以在喜欢上她以后,我之后又谈了两场青春大雨般的爱情,并把这感觉定位为"仰慕"。

什么是爱情?
当有人试着告诉你这个千古问题的答案时,那不过是他所体验过的某种滋味,
或是故作忧伤的勾引姿态。每个人最后找到的答案都不一样,因为恋爱需要运气。
19岁以前,我坚贞笃信信念与诚意可以得到任何爱情。

但恋爱除了运气,还有更多努力填补其中,充满汗水,泪水的光泽与气味。
也因为这样,所以爱情的姿态才会如此动人。


离题了。


09年从面子书关注这女生以后,被班上一群死党狼嚎般地耍着玩。
也因为这样,只有16岁从未受过爱情滋润的我自主地拉近了与这女生心里间距离。

什么?我们年轻人称之为,

亲近感。








待续。(1)


Tuesday, June 26, 2012

音乐

13岁,正式接触音乐,

15岁,幸运地当上乐团的指挥,

16岁,学会了玩吉他,

17岁,第一次靠音乐吃饭,

18岁,6年的乐团生涯在Let's Hop Tonight第二点的Bflat衬托下完美落幕。


仔细一想,其实我的6年来,都在音符中渡过。

曾经我也想当个热血Rocker,

但没有同侪。

曾经我也为了自己写了首歌,

但他妈的不敢恭维。

曾经我为了初恋学会弹吉他,

但来不及弹给她听。

曾经我一个人驾车去Tanjung,假纯情选择在深夜弹吉他,

被警察问话叫回家。



其实人生亦不过如此,强悍的人性表面与过去,却体现了自己面对未来门槛的软弱。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是时候...

为了自己过去的嚣张,负责任了。



音乐,现在的我好累,

我回来看你了。






Monday, June 18, 2012

父亲节

昨天,

是父亲节,除了思念其实对我一点意义都没有。

十年前,做了最后一次的父亲节祝贺卡,但却是用烧的方式交给老爸。

看看往年的自己,

如今的自己肯定让老爸很骄傲吧?

和爸爸一样帅气又自信喔~呵呵

爸,

一定要好好保护我们喔。







我一定会继续让你为我感到骄傲的。



Tuesday, June 12, 2012

Better That We Break

Maybe we are better off this way?

这首歌的含义就是欧美版的《分手快乐》。

和平分手在欧美国家是很普遍存在的

“我们不适合还是分手吧其实啊不过就是分手嘛呵呵”,

来概括better that we break这首歌再好不过。

当然这首歌诠释出的意义在现在的华人社会中基本上是不存在,

也许存在不过有多少人能接受文化的分歧?

在70亿人口中普遍的存在,普遍的生活,普遍的青春,

也许就已是最完美的人生。

Cheers to my life.

Saturday, June 9, 2012

乐团的感触

今天晚上回乐团为他们明天的比赛加油,顺便充当一个定心丸。

随手拿起了跌在地上的训练营手册,很自然地翻开了寝室分派的一页,

才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没在里面了。没错,我毕业了。

这六年来,手册上第一次不出现自己的名字,

看来我真的毕业了喔!

无止无境的回忆,

乐团,谢谢你。

Saturday, May 19, 2012

成就的背后

自从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感觉这个社会好新鲜,

事业也上轨道了,

嗯??好像缺了点什么,

是感情吧, 以前那么蛮不在乎, 原来就是感情吧

我真的什么都拥有了吗? 

我不知道, 

健康的家人, 朋友, 车, 银行存款, 事业..

------ 

感情, 有时就像生活中的一个辅助工具 ; 没有辅助工具, 即使再怎么顺利也将通过五官下意识地刺激与感受到生活的乏味..

感恩!

Wednesday, May 9, 2012

年轻人,总是心里得住着个人的

年轻人的心里,

就是得住着个人,

没在一起,

没常联络,

没有意犹未尽的邂逅,

没有心心相引的想法,

却依然能感到很温暖,

这样的感觉,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4年。

什么是寂寞?说真的,我从来没有感受过。











我的事业终于上轨道了,

仁,加油!


Tuesday, May 8, 2012

值得纪念, 历史性的一天

今天,

是个很特别的日子,

灯光好气氛佳的爵士民歌餐厅内,

客人稀疏得可怜,少有的空气流通并不让人讨厌。

身旁坐着的,是一个自己仰慕已久的女生,一副健康且笑容可掬的模样,十足吸引人,

这一刻,永远都不需要多余的心理准备,也不值得去浪费时间做准备,

为了这一刻,自己并没有多做什么特别不一样的装饰自我,

“雁,我叫你雁,你叫我仁,好吗?” 我笑着说。

没错,

洒脱,自然,

我喜欢你,也喜欢我的人生。

晚安,阿仁。

Monday, January 9, 2012

只为了你,对不起


# 在我初恋结束的6个月后,我和你在一起了,上次是个姐姐,这次是个有点霸道有点恰有点可爱的小妹妹,不管怎样,自从初恋后,我学会了如何照顾一个女生,一个自己在乎的女生。#





“如何介绍你自己?”
在我18岁那年,3个德高望重面带慈祥的大人物隔着一张桌子坐在我面前问道。




“我是个浪子。”
穿得西装笔挺的我说完后噗媸自己笑了出来。





谈了两场恋爱之后的我,彻底改变自己的角色,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宅式24孝好男生,
从获单身的我,告诉自己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被感情事困扰。”和第二段恋爱分手后的第一天,隔着电话我笑着对
打来安慰我的初恋说。








现在的我,会去CLUB认识女生,
除了聊天讲讲话从不做多余的事,
会偶尔上网认识女生,
在她们低落时偶尔说点激励人心又带点酸肖的话,
在我闷时偶尔查查联络簿找找女生聊天,
从不搞暧昧。





过后更是为了这种快活的生活定了几个专用名词,什么多GIRL的地方就叫paradise,什么妹妹团,什么为之疯狂投资啦潜力股伯乐之说等等。当然,两场恋爱后,我的脸皮练到了空前绝厚般地厚。






从此以后,我真的成为了一个浪子。







以前和你在一起时,我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好的哥哥。

我想照顾你,知道你睡相不好还偶尔提醒你的亲哥哥兼我的好友帮你盖好被。
通过手机偶尔会顽皮地互打个波,就感觉好温暖。
在你面前,有时还要故意把自己的年龄差距放低,好好和你幼稚幼稚一番,逗你开心。
照顾一个自己在乎的小女生,看她慢慢长大,真的好温暖。

和你在一起时,身为半个男友半个哥哥,我把自己的架势放低,
给你发泄,给你欺负,偶尔心情好一点,就酸酸我。
我很爱你,这些东西一点都对我无效,我一口一口吃掉,随肺叶排出去,用爱心包容着。
就好像我肯为了你拿着一堆的包包袋装,然后背着脚酸的你在大街走一样甘愿。
即使在一起这4个月没机会牵你的手,好好体会一种想一直保护我右手边这位小妹妹的感觉。

吵架时好好让让你,
看你头发乱了好好帮你拨一拨,
你想吃的想喝的都尽量让给你,
当然,哄你睡觉是我的职责之一,
也是一天下来我对你最好的表现。

但我依然意识不到这点,年龄,依然是个差距,我们无形的墙壁,撞到了吗?
我们还是分开了,这也是预料中的事,当你提出时,是我第一次对你发脾气,
发什么脾气?明明已经是预料中的事。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分手后的第一天,我是个白痴,但是人生是个黑暗的。



那几个星期我的人生都在雨天,天天都在打雷。



已经分不清实际的雨天和梦中的雨天了,我的天,我问问自己
“我还有机会牵到她的手吗?”


时间是个逼,它能冲淡一切,这毋庸置疑。
之后振作起来,整顿了一下心情,在你生日那天,就这么简单化地从新策划了个惊喜般的结尾,



“做不成恋人,不如我们做兄妹吧!”收到惊喜后的你通过手机信息告诉我。
忘了自己回应什么了。


不管怎样,
带着一丝期待你的回盼的心情,
正式在自己的17岁的10月份画下了这么一个人生滑铁卢式的悲伤句点。



不管怎样,1年后,我已经成为了实实在在的浪子。你也已经交往,我不了解他,不过只希望你幸福,嗯,只希望你能幸福。













“也许我们现在不能在一起很久,我们还是会分手,现在我的责任就是照顾你长大,然后期待你长大以后遇到一个比我更好更疼你更有能力养你的男生,嫁出去。” 深夜里,微笑着通过手机,对着已经睡着的你轻声说道。












青春结束了,我们已经过去了,留下的只是回忆。




























初恋和你,都一定要幸福。










青春第一场大雨

这篇不写给谁,就写给自己算是个笔录,也当做是和所有看到的朋友们分享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恋情, 单恋, 暗恋, 明恋, 如何都好
这些都是青春的其中一个成长过程, 就叫他青春恋情吧!


我的初恋, 是姐弟恋, 她大我一岁, 和她在一起, 有种我长大了的感觉
她是个女强人, 会钢琴, 会舞蹈, 在学校也积极参与活动领导层, 就因为她家教严
然后又是女校, 有幸能与她在论坛活跃于网络的时代认识到她。

“并在认识了你的第4年,我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的这九个月, 她常向我抱怨种种学校的东西, 
我们是已经混到很熟了的才在一起, 所以算是知心, 知己,
在一起, 我还是很积极地做她的聆听者, 乖乖通过手机听她抱怨,
和她讲笑话, 辅导她,给她个温柔的问候。
日子久了,已经有点受不了了,身为男友的我还会听到睡觉,,留她一个人拥抱深夜


此后, 她听出了我的不满, 再也不向我抱怨。


一直到我有机会认识她的好朋友,身边的朋友等等时,我才了解,原来身为男友的我一点都不了解她。

在她所谓的好朋友眼中,她就是个扎扎实实的女强人,说一就是一,从不向他们身边朋友抱怨任何事,也从来不哭泣,从来不在他们面前哭泣,甚至不相信,她就会哭泣...





“对不起。” 





真的很高兴,两年后,你找到了个好男生,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再也没有遗憾 ^^




# 我们还有保持联络,
依然还会打打闹闹,
你依然还会笑我不会盘坐,
依然还会偶尔打电话叫我不要午睡太久,
我们依然还有回忆,
谢谢你给我的回忆,#








我会找到和你一样的女生。








谢谢你,我的初恋。